法律问答

我于2018年5月1日在广安购买了一处二楼商铺,当时客服说有28个平方,并没有详细说明里面包含有公摊面积10个平方,并且也没说明前5年商铺由开发商使用,由于我是第一次购商铺,也不懂,客服叫我匆匆打了2万元,当时购买协议客服也正在写,我就发现有问题,(缴2万元后不过5分钟),我就不签购房协议,要求退款,客服说打到公司帐户上需要过程,我也相信了,客服说我不签协议她们就会继续卖我所看好的店铺,我也同意他们卖,然后我也离开了,下午我去问时,他们以各种理由搪塞,不同意退款,请问我能要回我所交的2万元钱吗?(现在店铺开发商刚动工修),不知这是否合法?

消费者维权
2019-08-04 16:45: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何计算房屋公摊面积,  
    (一)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二)公摊面积包括上述内容,但并不是所有上述内容都能够作为公摊建筑面积。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三)还有一些面积不应该计入公摊面积部分: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4、属于经营性用房同时又具有独立使用空间的小区会所等等。  最终需要公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是指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后的剩余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面积。  
    (四)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的计算,如下:  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如下:  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如何自测房屋面积  步骤一:获取详细的标准层或自家所在楼层平面图。根据详细的住宅平面图测量和计算才能方便而准确。平面图中应包括住宅的主要数据有:各房间的轴线尺寸(即承重墙或柱的中心线之间的尺寸)和外墙的总尺寸,即两道尺寸线,还有各房间的使用面积。大部分住户都在标准层,测量和计算主要根据标准层图纸和面积。如果住宅所在楼层较为特殊,如底层、顶层,则要用所在楼层的图纸。为了测算一户面积,可以不对全楼的面积进行测算。  步骤二:测量和计算自家内部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的测算。对房间内部测量所得到的尺寸,是房间轴线尺寸减去墙体厚度和抹面厚度的尺寸,不能作为面积中的尺寸。也就是说,根据这个尺寸算出的面积并非是使用面积。使用面积是按轴线尺寸除去结构厚度尺寸的房间内部尺寸计算的。一般来说,承重墙体是砖墙时,结构厚24cm,寒冷地区外墙结构厚度为37cm,混凝土墙结构厚度20cm或16cm,非承重墙12cm、10cm、8cm不等。一般来说,轴线位于墙体的中间,中间两侧各为半个墙厚。白灰抹面厚度一般为2~3cm(具体图纸中应标注)。测量位置应在距地面1~
    1.2米高处。对于轴线尺寸360cm的房间,测量结果应是360-20-
    2.5×2=335cm.据此可推算出房间内部轴线尺寸360cm,计算尺寸340cm.尺寸误差如果在几厘米之内,说明抹灰厚度不准确、不均匀,一般不影响轴线尺寸和房间内部尺寸。如果误差接近或超过20cm则可能有问题。测量出房间两个方向的内部尺寸,相乘即得房间使用面积。门窗洞口的面积不计入使用面积。  各房间(包括:门厅、过道、厅、卧室、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阳台等非固定结构围成的空间)使用面积之和为住宅总使用面积。住宅内建筑面积的测算将自家住宅与别家、公共部分的相接处沿轴线分开,自家轴线之间的总面积为住宅内的总建筑面积。其计算方法,一种是将总使用面积再加上各段墙体的结构面积;一种是直接计算自家轴线所围成的几何图形面积。但住宅内的总建筑面积在图纸中一般不标注,没有实质意义,仅供下一步计算整套住宅建筑面积使用。
  • 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款的情况有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延迟交房;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等情况,一共有十种情况,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   买房人如果发现房有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可以把房子退掉,讨回房款并索赔相应的损失。而买房人退房的十种情况分别是:   
    1、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2、延迟交房。   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拿不到产权证。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人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5、无法得到贷款。   在签订合同时,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购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同样,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购房人无法办理商业按揭贷款的,也可以依照合同规定退房。
  • 购房时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要注意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   注意:   所谓补充协议,是指买卖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对正式契约中不适合当事人实际情况的条款进行变更、修改、补充、完善而订立的协议。
    按照新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是否签订及如何签订补充契约完全应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当事人。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契约自由原则,也是购房者的基本权利。
      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
    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
    ”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
  • 卖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XX市XX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XXXXX,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以人民币XXX仟XXX佰XX拾XX万XXX仟XX佰X拾XX元整(¥XXXX元整)出售给乙方。 已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中国XXX银行XXX分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
    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本协议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搁执壹份。有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十、特别约定:
    甲方:                 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已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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