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0年结婚,2001年男方付首付购房,其余房款夫妻双方在银行办理的按揭还款,三年后已还清贷款。房产证是男方名字。2014年男方瞒着女方私自把房产过户给第三方(女,后男方承认两人为不正当男女关系),用第三方名义,抵押此房产在银行贷款60万元,用于他俩经营饭店,之后男方妻子知道此事要求离婚,男方及其父母为挽救婚姻,2015年用全款回购此房产,并再次在房产证署名男方本人名字。2016年男方再次私自变卖了房产,女方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此房产,请问此房产属于他个人财产吗,女方能否依法分割?

离婚
2019-08-04 15:23: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房产证在婚前拿到的,肯定可以认为是婚前财产。如果是在婚后拿到的,稍微有些争议,但如果对方未还贷,也基本可以认定是个人财产
    2、住房专项补贴如在婚后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生活原则来判定,你的条件比她好,应该可以判给你。但是如果孩子还在哺乳期或一周岁以内,一般判给母亲。所以要看具体情况
    4、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意见》第六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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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咨询的离婚问题,如果感觉婚姻无法维持,可以协议去民政局离婚,协商不成只有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涉及到法院管辖、起诉方案制定、起诉状编写、证据收集、法院审判程序、判决离婚条件、子女抚养、财产认定和分割等一系列复杂的专业法律问题,简单咨询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与律师见面详谈(不收费),委托律师帮助代理,既省时省力,又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

  • 1、起诉离婚是个人权利,并不是婚姻中的过错。起诉离婚的一方仍有权要求财产分割及抚养孩子。
    2、财产分割问题: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同时适当照顾女方及子女的利益。
    3、子女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准抚养条件好由谁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按孩子的意愿决定由谁抚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