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两年前我哥借用我姐夫的名义 在我姐夫单位购买了一套 商品房,合同上的名字和还贷款人的名字都是我姐夫的,实际还款人是我哥,我哥每次取现金到 指定的贷款银行 还的贷款 本金和利息, 现在 我姐夫出事 人没有了,房子尚未办理房产证,目前想去办理房产证 遇到问题 即使先办理到我姐名下也有难度??请问怎么才可以办理呢?问题补充:如果换一种思路??就算是这个房子是我姐夫的,所有的 钱都是和我哥借的 相当于 我姐夫 我姐 对我哥的债务??那么房产证上落户为我姐 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问题补充:我姐夫爸妈其实一直知道这个房子是我哥的 而且 我哥出钱装修??也是我哥出租收的房租 可是对方就是要钱 否则不签字

2019-08-04 14:41: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 房产证贷款利息要以具体的银行或者是借贷公司的规定为准,但是不能够超过36%。

  • 一、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只有孩子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已经属于孩子的了,当然就不需要再进行什么遗嘱公证了。
    二、如果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不仅有孩子的名字,还有其他产权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孩子就不是拥有100%的产权,只拥有部分产权,对于不属于孩子的那部分产权,如果想给孩子,就需要对那一部分产权办理遗嘱公证了。
  • 房子在银行做抵押贷款,房产证上是不能增加人名的,除非将贷款提前还清,办理房产证解押之后方可进行房产证加名字的办理,房产证加名字具体流程如下:
      房产证上加名字的三种方式:
      
    1. 房产权赠予;
      
    2. 房屋买卖;
      
    3. 析产登记。
      
    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110元手续费: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二、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 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 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