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公司现在在宝山区,我的社保是在浦东新区,请问我找劳动仲裁还需要去浦东办理吗?

仲裁
2019-08-03 14:43: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参保形不同,可分为公司参保和个体参保。在参保范围内,个体参保比公司参保少了工伤和失业险。个人办理社保需要的证件:
      参保人员需要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丢失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特殊人群需要提供特殊证件复印件(如:伤残证、工伤证、低保证等)。
  • 劳动仲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一、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裁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二、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诉人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三、仲裁庭于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和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副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据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工资裁决。
    四、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决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六、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公司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劳动者为被告
  • 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不买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收集有力证据,例如工资条、工卡、考勤表、证人证言等,胜诉的机会是比较大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