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长期嗜酒,赌博,游手好闲,经常殴打辱骂女方!结婚后全是女方外出打工养家活女,男方现在还染上冰毒!还长期拿女方家人性命进行恐吓导致女方身心严重受损!女方一怒之下干了对不起男方的事,出轨了!但女方不是真心要出轨的,跟对方也是没感情的!只是男方问女方要钱要不到时就经常叫女方去做妓女,把女方辱骂的一文不值!女方才心碎了!现在男方不断的找我全家麻烦,他在外面惹的债也要算女方头上!还开口闭口要杀女方全家!我知道可以诉讼离婚,但离婚我要赔偿男方什么吗?

离婚
2019-08-03 09:4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外情的原因很复杂,无法一概而论,毕竟我们婚姻法有一个基本原则: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在判决离婚时只有一个核心要素就是:夫妻感情破裂。
     《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如果因男方婚外情等导致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女方属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关于离婚赔偿问题,例如: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