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网上认识了一位网友,他在支付宝和借贷宝这方面比较熟悉,经过一段时间交流,之后教唆我.在网上做起了短期放贷!期间,谈话间,经他介绍一位朋友,说是老板,他已经借出五万人民币! 然而说现在还不够,需要借钱,竞标工地!需要帮忙!所以借出了一万元!而且他还为此担保这位老板,说如果这位老板不还,他会还的!请我放心!结果现在逾期了!发信息不回复,电话不接!我该如何,求帮助!谢谢大家!

2019-08-01 16:33: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在法律层面,您所描述的问题主要涉及:民事合同中的借款纠纷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借贷关系自金钱完成给付之后,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形成。双方如果有约定还款期限,对方应当在期限内还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是需要给对方一定的合理期限准备还钱。
    鉴于上述法律分析,建议您: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但如果钱款数额较大,也应该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筹款。如果对方拒绝还款,可以根据转账记录等,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
    如果法院确认了你的债券之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名下的财产。
  • 朋友借钱就是不还,诉讼时效怎么算?法律规定,借款案件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期限满开始计算,未约定还款期限的,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之日起计算。
      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的,诉讼时效从其明确表示不还款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期限满开始计算。   《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日期的,其诉讼时效从还款到期的第二天起计算两年。   如果借条上未注明还款日期的,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编辑推荐阅读:   未约定借款利息能否主张逾期还款利息?     借款没写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多长?
  • 1。担保一般是连带保证,借款人不还款,可以将借款人和保证人一同起诉。如果你们的担保合同没有约定是连带保证,只是一般保证,对方应先起诉借款人,只有在借款人的财产不足偿还时才能用担保人的财产偿还。
    2。因为是连带保证,可以只用一个担保人的财产偿还。在偿还后,还款的担保人可以向借款人追偿全部款项,也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他们应承担的份额。
  •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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