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是2001年八月份领结婚证的,2009年一月妻子和我分居,我们结婚的时候房子是农村的私房,是我父母1991年盖的,我现在2007年拿到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因为以前超平方面积,一直没有办下来,2007年的时候办下来的。现在妻子要求和我分割房子,我想问我父母盖的房子妻子有没有权利分割??

2019-08-01 11:19: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证上的房屋性质是私房,房产属于个人所有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在离婚时是需要分割的。
    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有协商分割和法院判决分割两种方式:
    协商分割,是指夫妻双方就房屋怎么分割的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约定,离婚后按照该约定分割房屋。
    诉讼分割,是指夫妻双方对于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难以达成协议,争执不下,因而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房屋进行分割。
  • 房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可以分离的,单位的房子分给个人居住,房屋出租都是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例子。  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房屋的占有权通常由所有权人来行使,但有时也由别人来行使,这就是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的情况。例如,房屋出租,就将房屋一定时期内的占有、使用权让渡给承租人来行使。  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
    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房屋的收益权是指房主收取房屋财产所产生的各种收益。例如出租房屋,房主从房客处收取租金。
      房屋的处分权是所有权中一项最基本的权能。房屋的处分权由房主行使。有时房屋处分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房主作为债务人以住房作抵押向债权人借债,若是到期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处分房屋并优先受偿。
  • 各大中介公司为保证双方交易安全,一般均会要求业主提供复印件,甚至向房管部门查册以确认产权清晰。 可以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只用于租户存档,不做其它任何用途。
    房屋租赁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出租方:
    (1)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的权属证明。
    (2)身份证(如单位须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书)。
    (3)房屋租赁合同
    (4)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二、承租方: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3)承租人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