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出租车司机,今年开了三个月出租车因为开不下去,想提前解除合同,公司要扣钱,押金是五千,就是咨询一下这样扣合理吗?能不能全部退回押金

2019-08-01 06:20: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租车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就合同内容进行协商确定。只要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前提下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此外,签订租车合同,不禁止与私人签订,不需要备案。
  • 若租车人违法租赁协议解除使用汽车的话,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违反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是承租人的责任。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使租赁物减少了价值,是一种损失,而不是损耗。
    损耗是合法的、正常的;损失是非正常的,是由于违约行为造成的。因此法律赋予了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因为承租人不按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是一种根本违约的行为。
  •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属于一种常见的合同违约情形,一般来说:
    1、在租赁关系中,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时候,应该提前一个月来告诉对方,若不告知对方,属于违约行为。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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