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公结婚一直是住在公公的房子里面就是和公公一起住,我的户口还在我娘家,现在我们有一个八个月大的女儿,我和我老公离婚那个房子我有份吗?然后我们结婚,那些家具电器都是我买的,能够拿回来吗?什么情况下是可以拿回来的呢?我们结婚之后去银行,贷款代出了5万块钱,娜,大款上市,我们夫妻俩签名的,然后我爸爸妈妈做了担保人,后来我们就买了一辆货车,我们夫妻俩所有的钱都投在这辆车里面了,他现在整天玩儿来玩儿去,常常不出车,我一个人在家里带女儿,常常连生活费都不拿回来,或者一个月顶多就给我1000块钱,我叫他把车卖掉,他不肯,有什么方法能够要求她一定把车卖掉,把贷款还掉呢?货车的证件都是写着他的名字,我不在场的情况下他能不能独自卖掉?怎么样做才能保障,我和我女儿最大的利益,我们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7-31 22:2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暴诉讼离婚案件中,受害人可以向施暴方要求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涉及的家暴起诉离婚房产分割问题中法律会照顾受害人一方。因此在发生家暴时,受害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与权益。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离婚后户口上还是已婚处理方法:
    1、看是否能在您未婚夫户口所在地直接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不能代理,但可让未婚夫咨询一下。
    2、如不行,可以给公安户籍人员说明合适理由,看如何简易办理。
    3、如真的涉及修改户口,在亲属、朋友、未婚夫中选择合适的人帮你代办。哪怕先到场咨询一下,免得舟车之劳。
  • 房屋属于不动产,需要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属状况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如果房屋只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的,首付款也是男方支付的,那么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配。但是男方在婚后虽然是以自己的银行卡进行的还款,但是在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男方婚后的工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时女方虽然不得要求分割房屋,但是可以要求男方返还男方在婚后所还的贷款的一半数额以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门。如果房屋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那么即使婚前的首付是男方支付的,但是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对房屋进行分割,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女方是有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