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在2009年9月份借了10万元钱给一个开石厂的人,该借款人写了借条3个月归还10万元。还另外与我的朋友签了一份协议书,支付30个月的借款酬金13.5万元(每年4.5万元)给我的朋友,协议中还写明必须按月支付酬金,如果不能按期还10万元的借款和按月支付酬金用石厂上的所有设备作抵押。时至现在,借款人即没有还借款,也没有付酬金。请问:这种情况能否通过打官司要回我的酬金??借款本金已经通过法律途径打赢了官司,只是钱还没有拿到手。目前咨询的是协议酬金问题,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打回来?

其它
2019-07-31 10:44: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还钱的诉讼时效属于民事诉讼,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没有借条是否还能要回借款,要看你能否证明借款事实。
    具体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
    2、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
    3、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
    4、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 第一步:需要确认借款凭条的真伪

    第二步:需要对借条内容做具体分析,例如是否约定还款日期。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且超过三年没有追索或没有证据证明超过还款日期三年内有追索,超过诉讼时效,即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追讨,只能通过自发途径。

    第三步:要判断借款的目的是否合法,比如借款是赌债,法律不予保护。

    第四部:借款人是否还活着?如果已经死亡,看是否有继承人继承其财产,在继承的份额内承担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