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四月以来,我一直没有找到稳定的工作。这样,我的社会保险就没有单位给上了。我自己能否上医疗等社会保险呢?谢谢!

2019-07-31 10:3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七)可知劳动合同中必须包含社保内容。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社保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给员工缴纳的,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企业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企业承担
    7.5%,个人承担2%;
    工伤保险企业承担1%;
    失业保险企业承担2%,个人承担1%;
    生育保险企业承担
    0.8%。
  •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
    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的该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就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如因该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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