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原先是做美容的,后转让给别人,也跟她签好了转让合同,由转让给她那天开始,以后发现的事情全是她负责(包括之前开卡的款项)二个月后她做不下去,也把店转了,但不是转给做美容的,现在她到处给那些客人发信息说我以前做的产品是怎样怎样的差,还说如果客人要退钱叫客人来找我,这样我可以告她诽谤吗?

2019-07-31 05:41: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1、《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4、具体的比例,根据你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或相关规定划分。
  •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是我国刑法中关于诽谤罪的具体规定,它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以及侵占均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
    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
    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如果被对方起诉,需要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内提交答辩材料和证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按时参加开庭。
    是否构成诽谤罪或者名誉侵权,法官会查明案情,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借钱的事实是真实的,不会构成诽谤罪,但不正当的方式宣传,可能构成名誉侵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