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是在去年9月份的时候。A和B来我借钱,但是当时去给钱的时候A不在,B在场,但是借条已经写好,写的是A的名字,但是钱是给的B,当时欠条给我的时候也没多想什么,就把钱给B了。因为第一次借钱不懂,所以借条上就写了A的名字,地址,身份证号码和A父母的电话号码。最近去找A要钱的时候,A父母说这欠条不是A本人写的,说笔迹对不上,伪造欠条,说我诈骗,当场也打电话给A了,A说他根本就没写过这张欠条。后来问B,他说这张欠条确实是A写的。现在就是想问下A,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如果起诉诈骗的话,我该怎么办?B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