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总部在北京,公司在北京上的社保卡,我在山东出差得了重病,现在需要在山东住院看病,住院看病的费用能拿到北京报销吗?具体流程是什么。

2019-07-30 12:38: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医疗保险缴纳满1年,可以享受住院医疗费报销。医保报销中,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付费用,而B类报80%,自付20%的比例。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床位费是有限额的。
    总的来说一般是报70%左右。医保住院报销流程如下:首先,在刚开始住院时就要与医院说明自己是医保报销的,但要先垫付医药费的,之后可以拿发票去医保结算窗口报销。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在出院结算前出告诉医院的结算工作人员,按正常刷卡手续办理即可。
    自费项目是不能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的。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方法。
  • 社保卡不是能在异地直接使用的,如果在异地住院治疗,那么是可以回社保缴纳地进行报销。

    需要员工先垫付费用之后,携带医疗发票、治疗记录以及医药清单在社保缴纳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之后报销。

    报销时需要的手续有:

    1、住院病历

    2、费用清单

    3、住院发票
    4,出院小结

    4、疾病诊断书

    5、身份证、户口本

    6、合作医疗本(或证、卡)

    7、转院手续或证明(单位打工证明或急诊证明)
  •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
    但是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工单位给予报销。
  •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保的规定有,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