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我想买套房子, 看好一套二手房, 但是卖方房照还没有下来,待2年才能下来。现在,卖方 只有买房时开发商开的相关票据 ,我应该怎么交易呢 ,会有什么风险?2、这种情况下,我若与卖方签订买卖房屋协议,事后一旦发生买卖纠纷,此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否将此协议进行公证?

票据纠纷
2019-07-29 14:41: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买卖合同公证。主要针对房屋买卖当中交易一方为境外人。根据上海有关政策规定,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如一方为境外人,则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后方生效,否则将无法送交易中心交易。根据上海市公证处出具的收费标准,房屋总价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买卖合同公证费为总价的
    0.3%+100元;房屋总价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买卖合同公证费为总价的
    0.25%+350元。委托公证。主要指上家或下家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只能委托其他人或中介公司办理相关公证手续。由于手写委托书无法确认其真实性,交易中心一般会要求无法亲自到场的当事人出具公证后的委托书方能为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由于现在二手房大多通过中介公司来交易,中介公司为方便交易一般会要求客户办理委托公证手续,所以不论是境外人还是本地人,在二手房交易中都会办理相关的委托公证手续。委托公证费则因委托内容的不同而分为人民币300元至500元不等。贷款合同公证。境外人在上海购房如需贷款,则其贷款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生效。只有经过公证后的贷款合同,交易中心才会受理并办他项权利证明。贷款公证费为贷款额的
    0.3%。赠与公证。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还有一种赠与方式,即业主自愿将房屋赠与他人,并要求将房屋产权人名字进行更改。赠与行为必须进行公证。有的人可能会认为将房屋赠与他人,费用会比出售房屋少。其实,在不考虑房屋价格的情况下,赠与所产生的税费比买卖产生的税费要高。赠与公证费为合同总价的2%。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虽然现阶段部分期房转让可以不经发展商同意进行交易,但是发展商不愿提供相关的预售合同。交易中心规定,交易双方必须提供足够的预售合同方能交易。因此,下家必须拿上家的预售合同办理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共六本以上的合同前往交易中心办理转让手续。这种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收费为人民币300元至700元不等。
  • 在二手房买卖中,房主有没有债权债务关系,买家往往无处可查。在规避此类风险时,多数人依赖于公证。而实际上,公证只是将房屋的一些行使权力授予买家,而产权归属的性质并不会发生改变。
    也就是说,万一房东有债权债务纠纷,法院将该房产冻结,而买方即便是已经缴交房款,也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更无法证明房屋产权归自己所有。为尽可能避免买家出了钱拿不到房子的风险,,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应该详细约定好具体的违约责任,如果碰到房主反悔不卖的情况,可以按照购房合同来处理。
    在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应明确付款的程序、具体违约的条款等。最关键的是,买家垫资帮房主还贷,一定要在银行柜台操作转账,银行转账签字由买方签字,银行转账回单买方保留,并且要确认这笔钱房主用来还款了(以防移作他用)。
    然后要求房主写收到垫资款的收据等。另外,买卖双方还要在合同中约定,办理过户时,房主应配合买家办理相关手续。
  • 目前二手房交易所交税费的最新标准。具体如下:  营业税:购买房屋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按其售房收入全额5%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免征营业税。  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100平方米以下65元,超过100平方米,每平方米加收
    0.3元。  手续费:每平方米6元。  契税:购买普通住宅税率为
    1.5%,非普通住宅税率为3%,购买非住宅税率为5%。  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的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如能提供房产原值的合法有效凭证的,对其转让所得(转让收入额减去房产原值及转让过程中的税费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能提供房产原值的,根据转让房产的收入额按1%的计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万分之五收取。
  • 购房者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要小心谨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应仔细斟酌,或者向法律人士咨询,切勿碍于面子而忽略一些重要的细节问题,影响二手房买卖的顺利进行。那么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材料呢,二手房纠纷的预防方法有哪些呢?  
    一、二手房交易所需材料  卖方需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  买方需提供的材料:  
    1、买方本人身份证件(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本人印章;  
    4、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居留证、工作单位证明;  
    5、港、澳、台人士需提供身份证、回乡证、外批单;  
    6、买卖合同;  
    7、如需要贷款购房,还应提供贷款银行所需的相关手续。  
    二、二手房纠纷的预防方法  
    1、房地产市场太热。许多纠纷系卖房人在销售房屋后,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浮动了,于是导致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起诉至法院。  预防方法:对此,购房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2、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  预防方法:买卖双方都要在交易时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3、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纠纷。由于买卖双方常常通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易,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不一,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起诉讼。  预防方法: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4、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起诉讼。  预防方法: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  
    5、涉宅基地房屋主张交易无效。房屋价值的上涨,同样还导致许多农民将宅基地房屋销售给城镇居民后反悔,从而起诉。  预防方法:因为法律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房屋,故而法官建议城镇居民不购买这类房屋。  二手房交易是购房中最常见的,那么防范二手房纠纷也成为重要的一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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