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急问高利贷问题,借了三万,每月利息2100,算不算高利贷,现在把我起诉了,我是担保人,怎么样反抗借款人和债权人,利息已经给了一万多了,当时借条上写的,六个月还清。现在过了快两年了。这样算不算高利贷?

2019-07-29 07:56: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担保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十七条 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债权人需在保证期间内向连带保证人主张债权,超过保证期间的,连带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的对连带保证人享有的债权,其诉讼时效期间是从主张债权次日起算2年内。
  • 实际中,如果借钱较多的话,一般会要求利息。但是,借钱利息一般不能太高,如果高到一定程度的话,那就会被认定为高利贷的。实际中,通常借钱的时候得按照下面要求确定利息。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要是超过这个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就不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民间借贷中约定利只要超过24%的,同属于“高利贷”范畴,不受法律保护,但年利率超过24%至不超过36%的,是个缓冲地带,属于自然债务,定义为“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赌债也属自然债务)”,也就是说出借人要求法院确并要求按超过24%至36%之间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已经按该利率实际支付了利息的,对超过年利率24%至36%的部分,亦不能请求法院予以归还。而对年利率约定超过36%的,法律规定为无效条款,即法律是禁止的,即使借款人实际支付了利息,对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也可要求出借人予以返还。
  • 民间放高利贷不兑现如何起诉
    一、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高利贷确实不受法律保护。按照最新的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来看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你看看高利贷的超出利息的部分最终有多少。
    二、高利贷是高利息来谋生的,他们本身自己的违法行为是由认识的,他们往往不会直接起诉的,采取的是一些比较极端的措施来进行的。你要做的是打一场持久战,不断和他协商,敲定纸面的协议,把借款和还款的事实落实清楚到位。抓住一个原则,有钱拿总会是好的。
    三、如果对方紧紧不肯放松利息标准,您只能不还促进谈判,如果对方暴力采取的,构成您个人和财产损失的,可以报警处理的。然后做出一个笔录来确定还款的基本问题。
    四、准备法律救济关键是要收集有利的证据进行处理的录音,证人证言等为你纠纷处理有所帮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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