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xxx了一台车,但是我把车抵押了出去,现在没钱赎车,签的债权转让合同,租期一年到期了,我用什么办法能把车要回来还给租车公司

2019-07-29 07:15: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租来的车抵押的,一般情况下,抵押车的金额一定超过5000元,那么就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定罪量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租用车辆到期后,承租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汽车租赁登记及车辆交接表》中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等不全,承租人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往往约定租赁期限,合同于租期届满即告终止,但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约定期届满时通过两种方式更新期限,续订合同:一种是明示更新,即合同当事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另外签订一个合同,约定延长租赁期限;另一种是默示更新,指租赁期间届满后,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表明其租赁关系继续存在。
  • 借款合同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
    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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