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老师您们好!我于2010年3月26日在中山某楼盘供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于当天交付了订金两成首期以及签署了相关的购房合同和递交了按揭贷款购房所须的相关资料,前期一直未有收到来开发商和银行通知,后来我吹促了开发商多次,这样过了一个多月才通知我的贷款银行不批,它们的理由说:国家改政策了,我的资料递的太晚了,排队到了五月份银行才办我的资料,但是己经不可以按2成首期和七折的利息了,必须按现在的政策3成的首期和八五折的利息购买房子。我知道国家是在4月份才改政策的,但是我己经在3月份的时侯己经交清了钱了,而且己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我问过我的朋友们,他们都是和我同一个银行供房子的,他们半个月左右贷款就批下来了。如果我不吹促开发商,它们一直都不会告知我的按揭贷款情况,现我手头上又没有这么多钱,我也和开发商谈过可不可以退钱,可是开发商说是不能退的,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

2018-08-19 13: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在开发商取得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至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预约性质的合同(事实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这个期间)。
    为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业主权益,促进签约,规定具备合同实际履行条件的预约合同,应当认定为本约合同。
  • 开发商应该按照合同如期交房,如果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业主违约金。受理此类投诉,该部门主要是以协调为主,如果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协商无果,业主可以走法律途经维权。
    此属于房产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建议直接咨询房产管理部门。

    如果是开发商违约行为导致购房者退房的,开发商除退还房屋全部价款及相应利息外,还应包括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购房贷款损失和房屋装修损失等的,差额部分购房者还可以向开发商继续要求赔偿。

    开发商违约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约定的违约金要求赔付,具体的赔偿可以按照合同中说明的进行。
  • 按揭房子出售需要哪些手续
    首先跟贷款银行了解抵押的房子能不能做转按,可以的话,你尚欠银行的钱就直接转到要买房子的人那里了;如果买房子的人不想做按揭(就是跟银行继续做房贷),也可以办好转按之后直接还清银行的钱,那他可以不必负担贷款利息。
    办好转按之后就可以进行交易了,当然,收到卖房子的钱是已经扣除欠银行的款项的。
    如果贷款银行不允许做转按,只能看看能不能找到担保公司代赎契(也就是还清欠银行的钱啦),当然担保公司不会是雷锋,会收取一笔费用的。
    如果连担保公司都找不到或者说找到的担保公司不肯代赎契,那只能自己想办法筹钱赎契,赎契后等于是取消了原来房屋的抵押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才能进行交易。
    买房时若不按揭,签房屋买卖合同时里面约定到房产交易过户同时买家要把剩余购房款给卖方。如要按揭,那看买家是自己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还是找的贷款中介或公司办理的贷款。
    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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