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可以么找到我母亲索要抚养费。跟我父亲离婚30年不曾管我我可以找他吗

离婚
2019-07-28 12:01: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双方在离婚时,收养的孩子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那么,双方在离婚后,必须依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1、离婚解决三个问题:夫妻身份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
    2、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3、协议离婚到民政局,诉讼离婚到法院;
    4、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协商,协商好第1项,签字后,领离婚证,离婚;
    5、诉讼离婚即打离婚官司,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判决离婚结案;
    6、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7、子女的抚养,原则上共同分担;
    8、协议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不服,离婚一年内可申请重新分割,法院应当受理;
    9、离婚诉讼属于专业诉讼,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 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
    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 要抚养费时,想要抚养费数额的变更:
    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情况指:子女求学所需学费、生活费增长,或子女患病需要治疗费用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