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登记处怎么查找结婚证,去了怎么说?怎么问

2019-07-28 11:09: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结婚应当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2.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登记,在男方、女方户口所在地都可以的。
    3.婚姻登记与办理户口没有关系的。
    4.准生证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部门领取。
  • 办理离婚时,原结婚证不需交回。
      协议离婚时,民政局办理完离婚发放离婚证,并在原结婚证上盖上“双方已离婚,此证已作废”或“注销”的作废戳,有这个戳再加上离婚证就表明已经离婚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三章 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另外还要求带本人两寸照片两张。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出轨的一方如果有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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