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合伙企业中,一位合伙人在其他合伙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出资将合伙企业购买,将其收购为个人企业,这算不算违背合伙企业法?

2019-07-27 22:49: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 可以收购企业,只要不违反以下几条就可以了: 
    1、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  
    4、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除为核减公司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单位合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6、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7、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的公司股权,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转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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