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班途中骑摩托车回家撞到散步行人使人受伤怎么办

2019-07-27 10:40: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款上下班途中只有一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如果工人主张工伤,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第
    一、他必须有证据证明是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害的;第
    二、他必须证明不是自己的主要责任。否则,不属于工伤,单位不用承担工伤赔偿
  • 解答如下:
    对方可要求你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如造成残疾如则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具体数额的计算要看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数额、交通费用票据数额、误工证明情况、残疾鉴定结果等。你方车辆有保险,应该由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限额部分你方按责任比例向对方赔偿(一般主责赔偿80%、次责赔偿40%),具体数额看有关赔偿中提交的赔偿请求的证据来计算。
    同样你方也有损害,也可以按上述项目要求对方赔偿,两方赔偿数额可以折抵,可减少你方实际承担的数额。如果你方是主责或次要责任,并未造成对方死亡,这个事故仍是民事案件,不会承担刑事责任,谈不上判刑。
    如民事判决生效后司机本人没有赔偿能力,法院不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 你好,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
  •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