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患者强直性脊柱炎.在恋爱期间男方就知道也参与了给女方治疗.现在结婚半年.男方一吵架就离家出走工资卡也带走总扬言要离婚.对女方病怀不闻不问.而且女方身体不适没有工作.在期间男方总不回家女方闹.闹狠了双方都动手.女方在病期间男方动手掐脖子.扇巴掌.用晾衣架.用脚踢打过三四次.现在女方心灰意冷.想离开他.想问女方能得到什么呢?结婚没要礼金就办了婚礼.男方有一套价值七八十万的房子.有房贷月供2800元.是男方婚前买的财产.没有女方名字.想请高手帮我出出主意.我现在离婚能得到什么保阳.其中他在我有病期间打我的照片我都有照下来.现在我不想闹了我有病身体真的经不起折腾.而且我对他很失望绝望.

离婚
2018-08-19 07:4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
    (一)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起诉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如果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收入、车辆和房产等,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无效,判决准予离婚的理由是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见:《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2、3项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