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离婚了,孩子的户口是上我媳妇那的,我征信不好,孩子上学受影响吗?

离婚
2019-07-26 17:49: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分割财产,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在财产方面与子女无关,子女无权分的财产。
    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婚前、婚后两种。婚前财产如果有协议在,按照协议分割,没有协议的情况下,按照出资情况分。
    婚后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是一人一半,在无纷争无过错方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是明显的过错方,那么过错方会分得少,甚至没有。
    对于离婚后,夫妻双方任一方有再婚可能,再婚牵扯的人就多了,为保护夫妻双方子女的利益,往往离婚协议上,对于财产的分割会有赠与或者协议。
    比如,离婚后,夫妻双方各分得什么财产,其中的谁谁愿意将名下分得的什么赠与孩子某某,再婚后的配偶及子女无权继承等等。
  • 收养的孩子如何申报户口?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