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二审开庭三个月了没下判决书,请问律师开庭到下判决书有时间限制吗

2019-07-26 17:47: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对方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构成交通肇事罪,作为受害者家属,分两种情况:
    1.如果你们提起的是单独民事诉讼,而且立案时留了电话给法院,法院一定会通知你们民事案件的开庭时间的;但刑事部分的开庭不一定会通知你们,除非你们持续跟踪到法院并明确表示要出庭。
    2.如果你们提起的是附带民事诉讼,则刑事部分开庭也有义务通知你们出庭。 如果对方负平等责任以下的责任,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你们只能提起民事诉讼,按民事诉讼规定等待法院通知,也可以电话过去查询一下,免得遇到找不到原告被认为撤诉的情形。

  • 1.当场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机动车全责。
    既然人和车都在机动车道内,你为什么还要签字,要知道签字就代表了你对责任认定的认可,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我现在想提出重新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还有没有可能。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如果在三日内是有可能复核,过期的话就不行了,抓紧吧。
    3.要不要拿出什么证据
    拿不出证据的话,估计是复核的结果也是维持原认定吧
    如果是实在想翻盘,你可以试试主张程序非法要求重新认定,因为在有人员受伤且非轻微伤的情形,不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而在本案中使用的是简易程序。
    只能这么建议了,因为给出的信息不是太具体。如果事关重大,建议在当地请律师代理吧,必须看完资料才好判断的,那样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一切顺利!
    补充:如果是在3天内,无需理由,依法可以复核
    过期就不能再要求复核了,但是可以从程序违法下手,上面已经提到了非轻微伤时不能采用简易程序,而程序违法的后果就是无效,这个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
    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当时的情景,那么即使在认定对你不利的情况下也能依法通过举证予以推翻,因为在民事诉讼中作为鉴定结论的证据是可以用其他相反证据推翻的,只是需要你有证据而已
    因此建议你从证据方面着手处理。
  • 交通事故后快速理赔有没有时间限制 ,可以从两方面给予解释,一方面是被保险人没有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没有及时办理保险理赔的,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另外一方搜索面的意思是保险人给予保险理赔的时间,有相关要求的,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采用快速理赔程序的,应当在被保险人提供完整资料的三天内给予保险理赔。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 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2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3. 保险人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给付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