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湖南长沙租了一个房子、交一压二(合同上有表明乙方违约将要付月租金200%违约金),由于工作原因上个月来深圳。现在无力承担房租,而且物业不同意退租,现在物业以未交房租为由收回房屋,但是他们不退押金,放出话来说有异议就去起诉,我现在该怎么办,我只想要回我的押金?

2019-07-26 01:23: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租赁方不缴纳房租的,看具体情况,按国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到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终止与其租赁者的租赁合同。出租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租赁者拖欠的租金。
  • 根据房屋租赁管理情况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导致行政诉讼的有如下几种情况:
    1.因承租人擅自转让所租房屋,行政机关给予罚款的。
    2.对产权不明的房屋,出租人在征得房管局同意时出租的。
    3.行政机关越权作出决定的。
    4.当事人要求办理房屋租赁注册手续,而主管机关不办理也不依法答复的。
    5.承租人要求房管机关责令产权人加固危险房屋,以保证人身财产安全,而房管机关置之不理的。
    6.出租人要求房管机关依照行政法规,针对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如果主管机关认为需要处理,并以行政决定方式责令承租人终止承租权,而承租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就可以他物权受到侵犯为由提出行政诉讼。
  • 业主可以起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可以起诉业主。
      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 现在很多房东为了避免租客随时解除租房合同造成房间利益损失,都会在与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约定支付一定的押金。租客如果没租满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那么,房东就有理由不退还押金。如果租客租满了约定期限,那么,在其退租时房东应该无理由退还租金。那么,如果在退租时房东不还押金怎么办   
    一、房东应当无借口及时退还押金   在双方的租赁合同期限到期或者进行解除后,如果租客不存在合同约定的特定违约行为,比如说合同约定未经房东同意不可自己再装修的,房东原则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租赁押金。   房屋租赁押金一般是督促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妥善保管并及时交还房屋而收取的,如果承租人已经按照租赁合同履行完了义务,出租方应当及时返还押金。   这类情况下,实践上会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即无需考虑出租人有无主观过错的问题,只要是租客没有违约行为,房东不还押金的都需要及时退还押金。   
    二、怎样避免房东延迟退还,甚至拒绝退还押金?   租客在跟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可以要求其在合同上说明,如果房东在租客退房时不及时交还押金的话,除了退还押金还需要赔偿一定的违约金以及利息损失。   出租人迟延甚至拒绝退还房屋租赁押金的事情时有发生,而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对于其退还押金的违约责任也很少有所约定,实践中也有很多法院并不支持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迟延返还房屋租赁押金的违约金或利息损失。   因此,特别提醒出门在外需要租房的朋友们,在外租房应该尽量明细租房合同条款,切莫不当一回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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