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
我家房子拆迁后,又在昆山买了新房子,但拆迁款刚够首期付款的,我妹妹说
她以后还贷款,等她条件好了,再给我母亲买一处一室一厅的小房子,我母亲答应了,于
是我家房子房产证的名字是我妹妹和我母亲,但妹妹现在又变挂了,不同意一个人还贷
款,要我也还一半,我可以还,但房产证上名字是我妹妹和母亲的,我还了20年贷款后,不
是我的怎么办?
我母亲现在的意思是要把产权证归于她一个人所有,我们姐妹还贷款,等
她百年后,看我们谁孝顺,再决定把房子给谁.我们可以去办理过户,但过户要交税,要
很多钱.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产权归于我母亲一个人,我们姐妹只有还贷款的义务?
谢谢!

2018-08-18 18:33: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吗,  
    一、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鉴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  
    (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发展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二、申请人符合上述规定,应该提交的资料齐全的,准予办理;资料不全的,在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三、拆迁赔偿房的登记价,一般按新建房的建筑成本登记;补交差价的,差价计入登记价。  
    四、拆迁赔偿房属于商品房地产的,发红皮《房地产证》,可以转让;不属于商品房的,发绿皮《房地产证》,不能转让。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房屋产权的办理流程如下:
    1.在销售部工作人员处签署《办理房产证委托书》(按揭业主),将办证资料交予工作人员;
    2.领取《收款记录单》,并携其往财务部缴纳办证费用及契税;
    3.将已经财务人员签收的《收款记录单》交销售部工作人员;

  • (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银行借款合同;
      
    (6)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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