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2年在单位手臂骨折,手术后回复的不是很好。单位说后续治疗好后在处理工伤事项,现在19年了还可以处理吗?

2019-07-25 12:0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骨折受伤并且被认定为工伤了,那么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方面的待遇是由单位予以支付的。受伤后应该先做伤残鉴定,然后按照伤残等级来主张赔偿。
    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主张的赔偿项目和数额是不同的,所以只能具体分析。如果您们不想做伤残或者不够伤残等级而要和单位一次性协商解决的话,法律对此没有具体规定,还是尊重双方的合意。

  • 1、在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已到期是否续签得看你的伤残鉴定,如果是
    一、
    二、
    三、四级,用人单位是必须保留劳动关系的。如果是五六级或七八九十级,那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不续签,但是应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般用人单位不会续签,他怕麻烦)
    2、等工伤伤残鉴定明确以后,可以根据你的伤残等级要求赔偿。工伤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合同到期或本人愿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无论什么时候用人单位不得在职工无过错的情况下以患有乙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是餐饮服务等特别行业。不过用人单位应该会以你工伤无法继续工作为由解除。
  • 发生工伤损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应该按照以下的程序处理: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