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2017年9月入职,2017年12月和我签订的一年劳动合同,到期之后2018年又和我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合同没到期公司要辞退我,给我三个月的赔偿,而2017年9月至11月期间没给我签合同也没有给我上保险,除了公司要赔偿我三个月工资外,我还可以向公司要我没签合同期间的保险赔偿和没签合同期间的两倍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25 06:09: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2,试用期过了公司一直不给转正,应视为你已经转正,公司不能延长适用期的,公司应按试用期过了的工资标准发放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 如果是未签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是指原先已经正常发放的一倍工资的应发工资(不是实发工资)是多少那就是再按照这个标准发一倍工资。
    如果是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双倍的经济补偿金),那么经济补偿金基数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不满12个月按照实际月数)的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应发工资(不是实发工资)计算。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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