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是技术人员,五天八小时工资为2020底薪+4020技能津贴+70全勤奖,另外有加班费。在工伤休假期间公司只给我发了基本底薪2020合法吗?还有我的加班费按照2020底薪计算合法吗?

2019-07-24 19:15: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保算在工资总额。这里的工资总额包含了加班费。
    社保是根据工资的多少,按照比例缴纳的。
    缴纳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自己缴纳的进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自己缴纳的进入个人帐户);
    失业保险:单位
    1.5%,个人
    0.2%;
    工伤保险:单位
    0.5-2%,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
    0.8%,个人不缴纳。
  •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有哪些依据?
    1、正常工作日延迟职工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给职工不低于工资的1。5倍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加班而且不能补休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给职工不低于工资的2倍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给职工不低于工资3倍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的基数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包括待遇、福利、补贴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 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 如何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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