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上海租的房子,没签合同,现在不租了要求房东把押金退还给我,但是房东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我该怎么办?

2019-07-24 19:11: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房子未签合同需要承担的风险
      
    1、如果不签租房合同协议,出现了什么问题就无法追究究竟是谁的责任了。譬如你是房东,把房子租给别人,然后承租人又把房子转租给第三人,此时就会产生纠纷,没有合同的规定,谁也说不清楚。又比如房屋出现损坏谁来维修,押金的退还方式等,都需要合同的一一说明,这些问题也即容易产生纠纷。
      
    2、根据相关的法律依据: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还有就是如果房屋租赁期超过6个月,要订立书面合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承租人随时解除合同的话,会给出租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而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要在合理的期限通知承租人。可见,不签合同,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
  • 你好,根据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没约定的协商解决。
    你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中,如果有约定未住满合同期限不退押金,则房东有权不退押金。如果没有约定,你们则可以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不能够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到法院依法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
  • 怎样预防租房过程中不退押金的问题
    1、租房过程中,在与房东或中介签租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讲房屋的设备以及情况写清楚。如本身就有损坏的设备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水电燃气这些是自然性消耗的设备,如果损坏是不在抵押范围的。
    洗衣机和电视机冰箱之类电器设备要注明品牌型号和购买日期生产日期,即使无法做到也要留意写明,以后及时坏了也属于自然损坏。
    2、当交完房租一定要开具交纳房租的收据,好有盖章或指纹,尽量避免手写的收据和签名。
    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租房一定要盖公司章。以免发生纠纷时收据没有法律效力。另外就是付款方式好是汇款,这样有交易记录的,作为证据也很有说服力,切记付现金。
    3、租房过程中一定要将重要文件拍照留底。
    由于合同、收据这些都是纸质的文件,建议大家签好后拍照留底,防止文件丢失后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4、如果是通过中介租房,一定要选择大型可靠的中介公司。现在有很多不法的黑中介,一定要多加注意。

  •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写明不得转租,本月发现对方将房子转租出去,你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搬离房屋;
    3、对方拒不搬离的,你方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对方搬离,并且赔偿你方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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