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合同,试用期3个月还没有到,公司就要你办离职手续

2019-07-24 18:24: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 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劳动,无论是是试用期还是正式期,就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试用期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辞职时一次性按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支付工资报酬。
    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如果用工满一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收集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向用人单位主张二倍工资。
  • 工伤职工辞职,虽然其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可以不支付,但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因此而剥夺。对此《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9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标准均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级别为5至10级的,经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一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另外,工伤人员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正规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需要你本人的申请,人力资源部门的意见,公司办公会议的意见,正式的还需要就你辞职一事下发公司文件。
    离职前你需要在原单位完成工作的交接、有关费用的结清等手续,依照具体公司的制度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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