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来卖的房子,因为买家和中介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完成交易,因此取消了购房合同,在退还首付款的期间,给我买房带来了13万的损失,请问可以要求中介和买家赔偿吗?

2019-07-24 17:43: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中介方的收费方式有两种类型,一是约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期间,如约定其服务期间从寻找潜在买家直至房屋产权过户为止,负责协助签署合同、提供信息和咨询、代办贷款、产权过户及评估等,并就其全部服务收取总的居间费用;二是分别约定其服务项目及每个项目的服务费用。审理中,需要区分已经提供的服务和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确定应予退还的费用。  
    四、对于信息服务费,即中介方就交易行为提供的信息和咨询所收取的费用,一方面,即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买卖双方未能达成交易,但中介方确已提供居间服务,应就其服务收取报酬;另一方面,买卖双方的合同因受房屋新政原因未能实际履行,不存在一方违约,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应从公平原则入手,结合个案情况对信息服务费的数额予以酌定。
  • 买房交首付之后,一般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退房。
    可退房情况:
    1、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
    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
    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了房屋的结构形式、空间尺寸、朝向等。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
    3、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但是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首先应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 只有购房合同的房产属于按揭房产,有购房合同可以申请房屋的二次抵押贷款。
    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流程如下:
    经银行同意,卖房人与买方进行房产交易,签订购房合同或意向书;
    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审查后,通知借款人审查结果。
    银行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合同,与卖方签订《楼宇按揭借款补充合同》,卖方将贷款金额不足偿还卖方尚欠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清偿;
    借款人委托银行与卖方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抵押登记、房产保险等手续;
    银行取得《土地房屋他项权证》后,将贷款资金划入卖方在原贷款网点的按揭贷款帐户及相关帐户,用于偿还卖方所欠按揭贷款本息,剩余款项再划入卖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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