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1992年盖的房子,是大队正当手续批的。但是大队没给房权证。一直到现在,我村这情况不止我一个,从1992年以后我村盖的房子都这样。现在听说要拆迁,属于违法建筑吗?

2019-07-24 14:55: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关于违法建筑拆迁的补偿问题,一般情况下,违法建筑拆迁是没有补偿的,但是,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可以独立于违章建筑存在,系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保护。拆迁人在拆迁的过程中要注意先提醒被拆迁者,搬迁并保护好个人财产,拆迁人对违章建筑内的财产不施加任何保护措施,造成被拆迁人财产受到损失的,被拆迁人可请求相应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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