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两个都是属于再婚,各有两孩,我的孩子随前夫户口,我们还能再生一个吗

2019-07-24 14:07: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什么情况下城镇居民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少数民族的;  
    (二)夫妻双方均年满三十周岁,经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三)第一个子女经吴忠市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组鉴定为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儿,适宜再生育的;  
    (四)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为归国华侨或者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来本县定居的;  
    (六)男方连续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五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夫妻,可向居住地计划生育办公室书面申请,经审查核实,报县计划生育局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居民或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农民的,只能生育一个子女。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 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 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九)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 再婚前,你有俩孩子,再婚配偶无子女,这样情况,需要依照你本地规定,到你户籍所在地计生办,事先办理三孩子女准生证,取得准生证,就可以再次生育,例如:《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
    (一)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第十六条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报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生育的,发给生育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我国放开二胎之后,只要有意愿生孩子的夫妻都能再生一个,目前在二胎政策中有规定,再婚的男女要少于两个孩子的才能再生。而且还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通过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确定有病残的第一个小孩的或者是第一胎双胞胎、多胞胎的,出现残疾没有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
    2、再婚的男女,若某一方再婚前有生育两个以内,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则可以再生育。
    3、再婚男女,再婚前若两人各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时小孩的分配应该是要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4、再婚男女,再婚前若两人各生育一个孩子,新家庭虽有小孩但却是残疾儿,这一类可以再生育.
    5、再婚男女,再婚前都没有孕育过子女,结婚后若鉴定出有无法生育的病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6、再婚男女,某一方是独生子女,而且只有一个小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