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男朋友都是离异的,他带有一个女孩,我现在已经怀孕,准备跟他领结婚证,我名下有一套房子,一张车。欠房贷,我男朋友也欠很多债,我想请问,领证后,婚前债务婚后是否有义务替对方偿还。

2019-07-24 13:47: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
    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一、拖欠房贷的后果很严重。
    二、个人出现了房贷逾期情况,银行一般会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加强催收,而连续三次不按时还贷,银行一方面会罚息,另一方面会将记录上报到央行的征信系统,而连续六个月以上不还贷的,银行会采取诉讼等方式催收甚至处置抵押物。
    三、无法再申请贷款。
    断供对个人的影响非常严重。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将因此留下污点,被各大银行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无法再申请贷款。
    就算后来将贷款补上,信用污点也会跟随借款人5年之久,因此,如果真是遇上资金周转困难无法还贷,借款人可提前向银行申请延期。

  • 1、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
    2、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 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婚前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这是债权人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根据。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主要有以下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由此可知,只有在婚前所负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才随之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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