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私企上班十二年,现在就按最低标准开工资,他辞退我应该补偿我多少钱

2019-07-24 12:12: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赔偿,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辞退补偿已经付了,可是后面发现单位按规定少补了如果已达成协议,并且用人单位已支付的,你无权反悔。
    虽然你认为少发了,但是当初你已同意,应信守承诺。
    除非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在当初签订协议的时候有胁迫或你存在重大误解。
  •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4.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看你工伤的伤情,是否进行了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只有鉴定出1-10级,被公司辞退后才能够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社保支付)与一次性就业补助(公司参照一次性医疗补助的数额支付)。如果不是因为你违纪而辞退你,还需要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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