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你好,我老婆现在和我提出离婚,我们生有一女儿,我老婆2017年2月出门打工至今没有和我住在一起,我们在结婚时我给女方的彩礼钱是4.8万,返回的时候是6万,现在女方要求我把6万还给她,我们结婚已经8年。请问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7-24 05:41: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要回彩礼有是那种情况,1,未领取结婚证的 2,未在一起共同生活的,3,大量彩礼构成家庭困难的,2,3两种情况以离婚为前提。。因此你要回彩礼的难度较大。你这种情况可从下列条件准备,
    1、核实给付彩礼的证据,这一点可以找媒人作证,最好能找到对方的人维尼作证。
    2、证明你家庭因结婚造成困难,有街道或村委会处证明,最好有低保证。在起诉离婚时可以主张要回彩礼。祝好运
  • 女方先提出离婚,首先要看,离婚原因,是否存在有过错一方(比如有第三者或是一方有不良嗜好等).如果有,需要另一方举证.如果女方身体条件还可以照顾孩子的话,这种情况孩子多半会判给女方,财产分割也会大大偏重于女方.不过要注意掌握财产证明(产权证,存折,股票债券等).
    如果不存在过错方,因为感情破裂等原因而离婚.女方经济,教育条件如果允许,多半孩子判给女方,因为我过国法律还是偏向于孩子跟母亲生活的.夫妻共同财产对半分,债务共同承担.男方要付给孩子抚养费.如果你们在私下达成协议,法院也会尊重.
    对了,女方身体不好,如果影响到今后的生活,或是无法工作,法院也会适当的照顾宣判的.不过要是男方提出离婚,效果更好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们已经登记并共同生活,所以不能要求返还,除非婚前给付导致你生活困难。
  •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关于彩礼的问题,非常谨慎,判决此类纠纷时所坚持的基本原则,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或缔结婚姻关系后未共同生活的,原则上收彩礼一方应当返还。
    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第十条第三款,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