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的老公拿他的身份证办信用卡,这个欠该谁还,他不还,可以起诉他吗

2019-07-23 17:48: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个人办理信用卡提供必须的资料:
    (1)申请人(主、附属卡)身份证复印件;
    (2)工作证明文件:带有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本人姓名及照片的工作证/牌复印件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
    (3)住址证明(以下所列各项选择提供一项):现住所最近期的水、电、气、固定电话等费单的原件。
  • 被信用卡套牢的年轻人,建议你借钱直接还完,因为信用卡的滞纳金非常高,你若最低还款不还,几个月后还款总金额会较高。你涉及的金额不大,银行起诉的可能性小,但也不能排除。
    你至少要保证最低还款,能一次还清最好,以后再也不要用了。提醒:要根据自己的收入决定自己的消费,不要盲目消费,改变不良的消费习惯,否则麻烦多多。
  • 办理信用卡需要本人身份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到柜台办理,照片形式是不可以的,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一般是身份证(若使用的是新版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件),军人需提供军人证复印件;

    2、工作证明:可以是任职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请写明具体的公司名称、部门、岗位及收入情况,并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或经推广员核实过原件并注明的工作证牌复印件;

    3、财力证明:可以是银行代发工资记录,或所得税扣缴凭证,或房、车、存款和投资市值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汽车行驶证/银行定期存单的复印件)等能证明您财力水平的资料。其他可供参考的文件还包括:近6个月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清单、水、煤气账单、他行信用卡账单等。

  • 1、如果只是暂时还不上,之后能还清的话,只是产生利息和滞纳金而已。
    2、但是如果本金透支超过一万以上,经银行催收,仍不还款的,可能要受到刑事处分的。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
    2、《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