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晚上加班回家途中自己摔伤导致骨折,厂里只买了一份意外保险,我左边小腿粉碎性骨折严重,在家休息一年,意外保险说只陪医药费用,医药还有个人部分我自己出,厂里一分不陪,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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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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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意外险是属于商业保险的范围内的,与社保是两种不同的保障项目。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意外险主要赔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由于社会保险的相对的覆盖广,保障低,因此,人们是可以通过意外险来适当的补充社保的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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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