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在我这里,协议书上写着不要女方抚养费,婚后的一处房产公证处赠送给孩子了,这都是她要求的,但是她现在又要起诉我,要孩子抚养权,请问。我名下赠与孩子的房产怎么办?期间还得贷款怎么办。抚养费怎么办?抚养权她能要去吗

离婚
2019-07-23 10:47: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
  • 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抚养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买房协议并没有“私下签定”这一说,只要是买卖双方自愿合法的达成的协议,都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买房协议公正属于合同公证 :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包括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抵押贷款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
    公证机构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对合同订立各方的主体资格、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程序的合法性、完整性加以核查并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