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下,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已签订了三方协议,并已将首付款给予了卖方,因为房子还未满两年,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协议内容约定从购房日开始剩余的关于房屋的按揭贷款又买方支付,直到房屋两年期满,然后过户,卖房在此期间不能再次出售房屋,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将赔付20W违约金。并且在公证处已做公正,房屋过户权等权利全部委托于我方,现通过贷款银行查询,发现卖方转移我方存入银行的按揭款,并且通过沟通无效,现在房屋已在进行装修,我想咨询一下,我要通过什么法律途径来维护我的权益?

公证
2019-07-23 10:11: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由于买卖双方常常通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易,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不一,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起诉讼。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 双方私下签订的二手房协议如果是真实的那么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不动产要以过户登记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因此虽然合同有效,但未过户,意味着房产所有权仍在原所有人名下。如将来对方不愿过户房产,只能依据买卖合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认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
      
    3、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对于实践性合同来说应把实际交付物作为成立要件。如果具备以上条件,合同就能成立。至于成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还得看其是否“依法”成立。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应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