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为了我五岁的儿子不想离婚,不想他成单亲,老公却坚持离婚,他在外地,我逼他回来其实是想跟他好好聊聊,他却说我喊他回来就是商量离婚的,我说他想离了给我补偿费,他说他没钱,就起诉我离婚了,我本月21号开的庭25号判不离,我21号没找律师,自己去了,现在特别委屈生气,还不如同意离婚,把自己活活逼到气出病,睡不着觉吃不下饭,他出轨我原谅他,他却不知道悔改

离婚
2019-07-23 10:16: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离婚的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起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对于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配如何分,我国法律规定了由当事人协议分配或由法院判决。
    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事实婚姻当事人的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对于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配时,还需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律师会针对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最佳的法律指导和帮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你们夫妻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主要就是脾气性格不投,目前还没有婚姻法上规定法定离婚条件,法院不可能裁定离婚。
  • 修改后的《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这一规定,实质上表明我国婚姻法确立起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
    离婚过错赔偿制度源于夫妻一方对他方配偶权的侵害而产生的权利救济,由于我国在婚姻法中没有将配偶权相关内容进行完整地表述,仅在法规中零星地提及了夫妻忠实义务、住所决定权、相互抚助权、共同生育权等配偶权的有关内容,作为对“夫妻互负忠实义务”这一宣言性条款的补充,离婚过错赔偿制度被写入了新婚姻法。
    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使有过错一方受到经济上的制裁,使无过错方得到物质赔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维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对他人也起到了警示和预防作用,使行为人预见自己的过错行为将产生不利的后果,从而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
      但是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却不尽人意,还存在着一些不易解决的问题:一是无过错方举证难;二是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范围太窄;三是只规定了只有无过错方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
    在婚姻生活中过错的有无都是相对而言的,如果夫妻一方有规定的过错情形,另一方也有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如卖淫或嫖娼,却可以提出请求过错赔偿,这样就很不公平了,配偶他方也会不服。
    如果一项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建立在实施过程中不能达到其所要求的公平和正义,就必须修正和改进。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在实践中不能充分实现其填补损害、抚慰受害方和制裁过错方的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加以改善: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若一方现在经济条件较差,法院会让另一方适当帮助。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