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 我是入职2个多月没有签订社保,也没有缴纳社保,说辞退就辞退,并且工资拖欠 私自扣款没有明细 私下协商公司态度蛮横 并且我有记录,这个需要怎么处理?打电话?还是亲自去劳动仲裁

仲裁
2019-07-23 00:30: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法律依据: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劳动仲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申请劳动仲裁要到那里去办?去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级别管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
      目前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大部分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方面的分工。
      如果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即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受理。
  • 关于劳动者被辞退当月的社保事宜:
    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补缴去年10月份的社保(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按照比例承担);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非法给劳动者停缴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补缴未缴纳的社保。
    劳动者离职当月的社保应当由劳动双方按照比例承担进行缴纳。
    社保停了也可以补缴,用人单位到当地的社保局办理补缴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