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儿子和同学打架,另外一个同学也帮我儿子打那个同学,造成对方眼角处骨折,医药费花了七千块钱,现在对方要十万块钱,请问对方是敲诈勒索吗?我该如何应对?

2019-07-22 15:13: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监视居住是一种处罚措施,根据你的案情而定,监视居住可以抵刑期的。因此,应当在监视居住期间,遵守我过刑事诉讼法有关监视居住的要求,避免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增加自己在日后进行法庭判决是的刑期。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时间具体多少,一般是要看案件进展速度的。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因此如果因为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判刑的,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依法进行监视居住的有关手续进行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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