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赠抚养协议的抚养人是非婚生子,而且还公证了,请问如何撤销

公证
2019-07-22 12:34: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二、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当事人(遗赠人、抚养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抚养人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及与抚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抚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抚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与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  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如房屋产权证、存款单据、有价证券等)及财产清单;  遗赠抚养协议书草本。  
    三、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  抚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应与其配偶共同为一方,与遗赠人签订协议。  协议如设立了担保条款,担保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同时还应提供担保人的财产情况。
  •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
  • 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抚养协议只能和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中的抚养人与被抚养人之间不能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而孙子女在其父母死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时对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并且享有代位继承权,是法定继承人,所以孙子女不能与祖父母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 抚养协议是生父母之间订立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及与子女抚养有关的契约。非婚生子女之生父母若能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则可避免通过繁琐的司法程序来解决子女刻不容缓的生存问题。
    但是此种协议能否发挥保护子女权益的作用,还取决于协议的法律效力。我国婚姻法未对此类抚养协议做出规定,实践中允许生父母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但是由于立法未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因此一旦发生抚养纠纷,仍得经过司法程序加以解决。
    鉴于此我国立法应对此类抚养协议做出规定,以便非婚生子女之基本权益得到迅速及时的保障。具体而言,立法不应限制抚养协议的形式,但同时规定以书面形式并经公证的抚养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