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开会,在去开会路上,发生意外摔伤,没有人碰到我,自己摔得!这属于工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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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工伤步骤:
1.到劳动局申报,申请工伤认定,填写事故报告
2.在一个月内准备好病志,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故调查表,工伤认定申请表,若不是本人还需要授权委托书(填单位名称的地方盖公章,签字的地方按手印)
3.等待审核,审核后会返给个人工伤认定书
4.申请工伤鉴定,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病志及工伤鉴定申请表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5.递交材料后,会得到鉴定通知单,上面有什么时候到哪里鉴定
6.鉴定时必须本人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CT或其他材料
之后等待结果就可以了。
如果单位交的是商业意外险,可以找商业保险公司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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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负伤,治疗休养期间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支付病假工资。职工骑电动车上班途中摔伤,因为自己负主要责任,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是非因工负伤。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治疗休养期间,在法定医疗期内,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支付病假工资。国务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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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用人单位承担);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承担);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4级伤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5-6级伤残,如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由用人单位承担)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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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