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侄子今天上初三,学校属于私人半封闭学校,侄子在校宿舍手机被偷,怀疑是一个初一学生所偷,侄子叫那个学生交出手机,继而发生语言冲突,侄子先动手打了那个学生,打伤了那学生,那学生的父母到校干涉骂了我侄子一上午,在这期间学校的老师没有一个出面,侄子的班主任还打了我侄子,说是我侄子的错,学校一点都没有责任,让双方家长自己解散,请问学校一点都没有责任吗

其它
2019-07-22 11:01: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般来说,侵权责任应当由侵权方进行赔偿,但是,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伤,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双方均负有赔偿责任,打架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有过错的应当依法受到追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