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拘留时涉嫌合同诈骗罪,拘留时如实供述自己非法炒外汇,逮捕时是以非法经营逮捕,合同诈骗不成立,以非法经营已移送检察院,成立自首吗?2.单位是做基金,期货等业务的,用老板香港账号,用自己研发的软件接入香港账号炒外汇,成立单位犯罪吗?急等你回复。

期货纠纷
2019-07-22 07:11: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3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第115条第2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7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可以取保候审;第90条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规定: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80条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 对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6条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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