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汽车撞了,鼻骨骨折,对方全责应该怎样理赔

2019-07-21 16:34: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这个问题需要综合考虑,首先,要考虑您的全责被判定的对不对,若不是全责对您承担的经济责任就相对小一些了。 其次,对方的大货车除非全部报废,否则过错方按过错程度赔偿购车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一般情况下是按过错程度赔偿的维修款。
    然后,交通、住宿、误工费等费用有一定依据的,有的要依据当地标准实报实销,有的要依据当地标准计算,所以您要认真计算,不合理的部分不能承担。。
  • 旅游过程中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责任认定;如果仅仅是协商后期治疗费、误工补贴、生活补助等赔偿费用时,双方应该能达成一致意见;现在无法达成一致。说明:受害方提供的误工费用不准确,生活补助可能弹性较大或是不精准,后期治疗费用也可能比前期过高。
    也不排除旅行社推诿。想取得一致意见,受害方应该做一些功课,提供比较详细的费用清单及提供的详实依据,让对方无獬可击,即使心不服,也得口服。
  • 对方全责,需要赔偿的方面:
    第一,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和《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员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汽车方赔偿后,享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除医疗费用之外的其它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